索引号 | GKSBZX/2016-002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 2016-09-26 |
名称 | 通告 | ||
文号 | 主题词 |
一、系统切换起止时间
自2016年10月1日0时起,至2016年10月7日24时止,为期7天。
二、暂停五项社保业务
(一)暂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业务。
(二)暂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医保卡、社保卡)刷卡业务。
(三)暂停办理个人住院业务所涉及的入院记账、出院结算等手续,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离休人员医保统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10月8日起,医院将于10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补办相关手续,进行费用结算。
(四)暂停办理医疗保险个人门诊(包括职工医保门诊特检特治、居民门诊统筹)即时结算业务,暂由个人垫付费用,10月8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医院补录相关信息,对个人费用进行结算。
(五)暂停办理安康市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
三、其他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不受影响,正常办理。
对于信息系统切换期间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参保群众长期以来对我市社会保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一如既往,努力提供更为快捷、更为优质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
特此通告。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