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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GKNGC/2016-000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农民工工作处 发文日期 2016-08-15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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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家庭服务业发展,提升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评选推荐活动。

现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635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按照评选范围和条件积极参评,并就切实开展好家庭服务培训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自查自评工作

   各参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如实填报申请资料,客观公允地体现本单位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的实际水平。如有虚报造假情形,一经查实将取消本次参评资格。

我市将按照广泛参与、公平公正、择优推荐的原则,在各单位、企业、机构自行申报的基础上,按照省人社厅规定的条件,择优选拔出我市开展家庭服务职业培训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的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或企业,并确定为西安市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在此基础上,推荐12家为陕西省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并授牌。

对于被授牌的省、市级示范基地,将进行重点指导和扶持,充分鼓励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或企业积极发挥工作优势,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示范带头作用,切实提升我市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

二、申报材料及流程

(一)各参评单位在据实填报《家庭服务培训示范基地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的基础上,主要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申请表》(附电子版并加盖公章);

2.单位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从事家庭服务职业培训机构或企业的培训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养老机构可提供民办非企业登记证);

5.20156—20166月的培训人员名单;

6.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或企业的单位情况简介,重点体现开展家庭服务职业培训工作,与家庭服务企业有稳定合作关系、提供就业服务的基本情况。

7.开展家庭服务职业教育或培训的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中专兼职师资队伍有高级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中级以上职称教师的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或企业开展家庭服务职业培训工作获得的荣誉及其它可推介企业的其他有关资料。

各参评单位请将以上八项资料自行装订成册,共制作三册,并务必于2016812(周五)之前报至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作处。  

三、评选推荐程序

市人社局将申请资料整理汇总后交由市级各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评审小组,按照省人社厅确定的评选条件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议及审定,并进行实地考察,最终确定市级示范基地名单。

在综合评审的基础上,优中选优,最终确定推荐上报的省级示范基地名单,并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报送。

联系人:农民工工作处 李舒

联系电话:86786932(带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7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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