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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院校如何申报免学费
GKZYNL/2014-002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职业能力建设处 发文日期 2014-11-14
  技工院校如何申报免学费
技工 如何 何申 学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和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发展改革委、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陕财办教〔2013〕1号)要求。

一、免学费覆盖范围及财政补助标准

1、免学费范围和对象:公办技工院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民办技工院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

2、财政补助范围:一、二年级学生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三年级学生原则上由学生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学校,不足部分由财政按照不高于三年级享受免学费政策人数50%的比例和免学费标准,适当补助学校。

3、财政补助标准:财政补助标准为免学费标准。免学费标准按照省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2012年6月30日前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4、民办技工院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技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高出财政补助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二、免学费申请、评审、上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应按照规定时间填写《技工院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申请表》,申请表需由受助学生亲自填写,不得打印,同时请将学生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和身份证(正面)同时复印在申请表背面。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须有低保证明或社区开具相关证明。

各院校汇总整理好学生申报材料后,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完成学生申请、班级评定、学校审核、校内公示、数据上传等项受助对象确定工作。

三、免学费资金发放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推行中等职业资助卡和加强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的通知》(陕人社函〔2011〕616号)文件要求,各院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建立专户,并在专户开户行为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并将“中职学生资助卡”信息录入《技校信息系统》。严格执行国家资助资金“中职学生资助卡”发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