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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GKCSC/2016-001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财务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发文日期 2016-09-26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西安市人 人力 资源 社会保障 保障局 2015 三公 经费 公开

一、 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人力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动配置工作,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就业政策体系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民创业工作规划和有关政策,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相关工作。

4.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负责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农村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5.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福利、津补贴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

   6.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职称制度改革,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

    7.负责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或定居政策,管理来我市工作的外国专家;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编制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落实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11.管理市公务员局。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2个,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9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经费自理事业单位1个。

纳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单位

2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

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

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5

西安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6

西安市留学人员与专家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7

西安市就业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8

西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9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0

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1

西安市技工学校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12

西安市职业鉴定指导中心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13

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经费自理事业单位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按支出经济分类)

表六: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七:政府采购情况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59878.6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831.7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收入27.0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

3)事业收入254.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4549.9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57.7元,为所属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1158.3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159878.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42525.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9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7755.7万元(主要含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各项补贴及丧葬费抚恤金),其他资本性支出4.7万元。

2)项目支出15947.1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8.9万元,教育支出474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18.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7.0万元。

3)结余分配39.3万元,为所属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提取的事业基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1366.5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8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878.1万元,项目支出11953.6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8.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31.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21.3万元,政府特殊津贴17.9万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16.1万元,引进人才费用100.0万元,公务员招考58.0万元,公务员综合管理15.0万元,其他人事事务支出80.5万元,招商引资38.6万元。

2)教育支出4690.2万元,均为技校教育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580.9万元,行政运行2137.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5.2万元,综合业务管理92.0万元,劳动保障监察297.4万元,就业管理事务218.1万元,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254.7万元,信息化建设1098.6万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177.9万元,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641.9万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319.3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7667.6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85398.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955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109.0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9.9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80.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8.1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4万元,其中:公务员医疗补助10.1万元,其他医疗保障支出0.3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71.3万元,均为购房补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7.0万元。

2.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城乡社区支出27.0万元,全部为土地整理支出。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2967.5万元,其中货物采购1111.3万元,工程采购146.0万元,服务采购1710.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9.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8万元),公务接待费3.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5年度我局因公出国(境)实际支出9.2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64.9%;因公出国(境)团组共2批2人次,团组批次和人数分别同比增加100% 和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2.8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57.0%。

3.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情况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0%。

4.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5年公务接待费用支出3.3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34.7%,累计接待31批467人次。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