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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人才交流会审批
索  引  号 GKZFC/2015-002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政策法规处 发文日期 2015-08-11
名        称 举办人才交流会审批
文        号 主  题  词 举办 人才交流 交流会 会审 审批
服务名称 举办人才交流会审批
受理机构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
事项依据

1、《陕西省人才市场条例》(2004年修正)

2、《陕西省人事厅人才交流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6786837

办理对象及范围 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主管部门为市级的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同时具有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办理条件 (一)举办者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所举办交流会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三)具有与组织举办交流会规模相适应的社会需求及场地和服务设施;
(四)具有严密的组织实施方案、安全工作方案、消防安全方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食品安全方案等;
(五)人才交流会的名称、内容必须符合举办者的业务范围及国家和举办地省市的有关规定;
(六)符合有关部门对安全、卫生、交通、消防等场所需求的规定。
办理手续

序 号

材料名称

份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申请举办人才交流会的书面申请

1

原件

加盖企业或单位、组织公章

2

西安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人才交流会申请书

1

原件

通过西安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系统(www.xarlzyfwjggl.com)申报生成后打印并加盖公章

3

申请单位法人资格证书

1

复印件(核对原件)

 

4

人才交流会组织实施方案

1

原件

加盖企业或单位、组织公章

5

场地产权证明或租用场地协议

1

复印件(核对原件)

 

6

交流会会场展位平面图

1

复印件(核对原件)

 

7

拟刊播的交流会广告文稿

2

原件

加盖企业或单位、组织公章

8

举办单位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联合举办的,举办单位还需提供与其他联办单位的合作协议书及联办单位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其它相关材料。

 

复印件(核对原件)

 

9

安全保卫方案

1

原件

加盖企业或单位、组织公章

10

消防安全方案

1

原件

加盖企业或单位、组织公章

11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原件

加盖企业或单位、组织公章

12

食品安全方案

1

原件

加盖企业或单位、组织公章

13

安全责任承诺书

1

原件

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加盖企业或单位、组织公章

注意事项: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西安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系统(www.xarlzyfwjggl.com)申报人才交流会的基本信息并提交至市人社局主管部门。市人社局主管部门对网络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网络申报材料进行初合格后,通知申请人申报纸质材料。纸质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纸质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承办人审核申报的纸质材料,并组织现场勘查,提出拟办意见。

4、承办部门领导签发审核意见。

5、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在承办部门领取《人才交流会批准书》。

应发放的证明文件:

《人才交流会批准书》

办理流程图: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办公时间及地址

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人民政府6号楼5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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