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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2016年5月份工作汇报
发布时间:2016-06-22    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总体情况

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5月共受理各类咨询58653个,其中人工咨询服务50706个,自助服务7303条,电话留言644条。电话服务总时长约为1450小时

按业务咨询受理类型分析

本月人工受理各类来电咨询业务50706其中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劳动监察与仲裁是本月咨询重点,分别为35740个、6046个及1442个。此外,生育保险、社会保险综合及社会保障卡相关务咨询量也较大。

※ 业务互联互动情况

本月通过电话及发送疑难问题表或举报投诉登记表共24份,收到回复24份。具体是:

1、向西安市社保中心发送疑难问题表1份,收到回复1;发送举报投诉登记表1份,收到回复1份;电话咨询疑难问题3次;

2、向市监察支队发送举报投诉登记表1,收到回复1;

3、向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发送举报投诉登记表1份,收到回复1;

4、向大厦综合管理办公室发送举报投诉登记表1份,收到回复1;

5、通过电话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咨询疑难问题4次;     

6、通过电话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咨询疑难问题3次;

7、通过电话向工资福利处咨询疑难问题3次;

8、通过电话向市公务员局咨询疑难问题2;

9、通过电话向市医保处咨询疑难问题1次;

10、通过电话向职业能力建设处咨询疑难问题1次;

11、通过电话向市失业保险处咨询疑难问题1次;

12、通过电话向市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疑难问题1次。

三、热点聚焦

1、劳动关系面:2016年城镇职工婚假、产假的最新实施政策是本月的热点。

2医疗、生育保险方面:职工医保个人帐户查询、医保IC卡的挂失及解密等依然是群众的咨询重点。

3、社会保险卡:陕西省社会保险卡的挂失、解密、解挂及制卡进度的查询等方面的咨询量本月呈上升趋势。

4、养老保险方面:2016年陕西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水平调整问题本月的关注度较高。

四、典型案例

   自从全面开放二胎以来,我市在岗职工的婚假、产假政策成为我中心业务咨询的热点问题之一。530日,电话为135****1852的群众致电我中心咨询关于女职工产假的问题。该群众是我市某企业职工,即将生产,咨询自己可以享受多长时间的产假。

   案例分析:

   根据《国务院令【201261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016527日,我省公布了《【新修订】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该条例对我省职工产假做了如下规定: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

   结合上述文件精神,对于该群众的问题我们做出以下解答:根据《国务院令【201261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新修订】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15890+60)天产假;参加孕前检查的,增加产假十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女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自己应当享受的产假天数。

    婚假、产假作为广大职工的一项基本权益,对于保护职工身心健康,体现企业人性关怀,保障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12333作为政府连接用人单位与广大劳动者的桥梁,做到认真倾听、准确解答、真诚服务是对每一位咨询员基本的职业要求和工作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