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金的人员在参加医疗保险期间患病住院的,可按照医疗保险的程序与医院自行结算费用,如因特殊原因自行垫付医疗费用的,可持相关资料到市失业保险中心失业人员管理科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女性失业人员生育补助费的申领
1、受理范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
2、携带资料:
(1)《失业保险金银行卡领取通知单》;
(2)区、县以上计划生育部门所核发的生育指标;
(3)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等;
(4)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银行卡;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办理流程:
(1)女性失业人员将以上资料交到西安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失业人员管理科,由经办人员审查资料,填写“失业人员生育补助申领表”,科长复核后交主管领导审批,通过的由失业人员管理科经办人员为失业人员办理申领生育补助费的财务手续;
(2)失业人员管理科经办人员在申领人办理申领生育补助费时,告知申领人到指定银行领取。
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的申领
1、受理范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
2、携带资料:
(1)《失业保险金银行卡领取通知单》;
(2)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3)申领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4)无经济来源的有关单位证明;
(5)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银行卡;
(6)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办理流程:
(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的,由其家属到西安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失业人员管理科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
(2)失业人员管理科经办人员审查资料,填写“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申领表”,经科长复核后交分管领导审批;
(3)失业人员管理科经办人员在申领人办理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时,告知申领人到指定银行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