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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投诉举报的时限?
发布时间:2014-05-15    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规定:

对符合条件的投诉、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