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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校毕业生转正定级手续
发布时间:2013-11-26    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业务范围:凡在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的全日制统招高校毕业生,办理完毕业报到手续后工作满一年,须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所需材料:

  1、档案托管凭证或单位介绍信(市人才代理单位员工);

  2、填写“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定级审批表”一份;

  (1)“简历”栏从高中填起,记载至报到后工作满一年;、

  (2)“现实表现”栏需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填写,工作单位根据申请人一年见习期内的工作表现、思想和业务学习情况做出公正、客观的考核评价;

  (3)“单位意见”栏需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填写,由工作单位根据见习期考核结果填写是否同意按期转正定级,并加盖单位公章;

  (4)“审批意见”栏由档案托管机构即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填写,申请人及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不得填写;

  3、提交专业技术总结一份(从办理完毕业报到手续后工作满一年时),主要内容是:个人基本情况,见习期内工作业绩情况等;

  注意事项:

  “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定级审批表”盖章即为生效,不得涂改。“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定级审批表”可登陆西安市人才网: /人事代理/表格下载专区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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