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大中专毕业生报到接收工作的通知》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备案程序:
(一)与我市非公有制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大中专毕业生,个人登陆西安毕业生就业网注册信息后,持《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户籍材料(居民户口薄/户口迁移证/集体户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到各级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报到备案手续。
各级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在西安毕业生就业网上办理报到备案手续,在《报到证》原件上进行备案签章,留存《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及户籍材料复印件,并为需要落户的毕业生核发《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和《西安市大中专毕业生户籍迁入介绍信》。
(二)未落实就业单位的西安生源大中专毕业生,个人在西安毕业生就业网注册信息后,持《报到证》、《毕业证》、户籍材料(居民户口薄/户口迁移证/集体户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到生源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进行报到备案。
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登陆西安毕业生就业网办理报到备案手续,在《报到证》原件上进行备案签章,留存《报到证》、《毕业证》及户籍材料复印件,并为需要落户的毕业生核发《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和《西安市大中专毕业生户籍迁入介绍信》。
(三)与我市国有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大中专毕业生,在西安毕业生就业网注册信息后,持《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户籍材料(居民户口薄/户口迁移证/集体户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到各级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报到备案手续。
各级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登陆西安毕业生就业网上办理报到备案手续,在《报到证》原件上进行备案签章,留存《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及户籍材料复印件,并为需要落户的毕业生核发《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和《西安市大中专毕业生户籍迁入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