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KZYNL/2016-000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职业能力建设处 | 发文日期 | 2016-08-15 |
名称 |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通报2015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年检结果的通知 | ||
文号 | 主题词 | 西安市人 人力 资源 社会保障 保障局 2015 职业技能 培训 学校 年检 结果 通知 |
按照《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市民办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局和各区县人社部门对各自管辖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2015年度办学情况进行了年度检查。现将年检结果通报如下:
一、年检程序
按照年检通知,通过对年检资料进行审核、赴学校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学校制度建设、教学管理、师资情况、培训开展情况等方面做出评价。
二、年检结果
(一)西安市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年检结果
经审核,西安新思维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34所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年检合格,西安阳光摄影艺术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10所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年检基本合格,西安古都职业技术学校等12所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年检不合格,西安美联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5所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吊销办学许可证。
(二)各区县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年检结果
经各区县人社部门审核,西安金栗美容美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113所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年检合格,西安雁塔电气焊电工培训学校等8所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年检基本合格,西安市长安顺达培训学校等6所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年检不合格,西安市临潼区海路职业培训学校等11所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吊销办学许可证。
三、有关要求
(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均被列为整改对象,整改期3个月。
(二)被列为整改对象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学校规章制度建设,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办学设施条件和师资力量,规范办学行为,认真总结存在问题,做好整改。按期整改后,自检整改到位的学校可根据管理权限向各级人社部门提出申请接受整改检查,由各级人社部门对整改情况组织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作出整改结论。
(三)吊销办学许可证的机构,停止其2016年招生,向有关部门交回资质证件,并停止培训活动。
附件:
2.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