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建设、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交通运输、水务、国有资产监管、工商行政管理、工会部门:
现将省人社厅、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国资委、工商行政管理局、总工会《关于转发人社部、公安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管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陕人社函〔2015〕100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确保专项检查活动有效实施
各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建设、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交通运输、水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商、工会等部门要从践行群众路线、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认真分析当前面临的工作形势,特别是研判在当前经济增速放缓新形势下用人单位在工资支付方面遇到的新问题,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各项规定,高度重视、紧密协作,切实组织好专项检查工作。
为加强对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市上成立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负责部署、指导、协调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各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建设、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交通运输、水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商、工会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根据各自职能,认真履行在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中的职责。各部门具体职责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与处罚,并对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公安部门:负责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建设部门:负责对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劳务公司依法严肃处理,并记入不良行为信用档案。
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交通运输、水务部门:参加对本行业的执法检查,并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处理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查处检查发现的非法用工单位的无照经营行为。
工会组织:积极组织广大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各区县、开发区要对各自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尤其是建筑施工企业进行逐个排查,确保农民工能在2016年春节前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专项检查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此次专项检查以区县、开发区为责任单位,各区县、开发区也要组成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建设、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交通运输、水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商、工会等部门参加的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要明确工作责任,结合实际确定检查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充实一线检查人员,分区分片,认真组织执法检查。
(二)全面“拉网式”排查,摸清欠薪隐患情况。各区县、开发区要重点对各自辖区内建筑施工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同时注重对其他行业用人单位欠薪问题的监督检查。对存在欠薪问题的建筑施工项目或用人单位要做到“五清”,即单位基本情况要清、欠薪数额要清、涉及人数要清、欠薪原因要清、处置对策要清。
(三)确保投诉渠道畅通,及时查处欠薪违法案件。各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要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相关工作机制,做到每个部门都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特别是要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对举报投诉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发生群体性讨要工资突发事件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相关部门要及时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防止矛盾激化。
各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于2015年12月29日、2016年1月15日前将检查工作阶段进展情况,包括检查用人单位户数、涉及农民工人数、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人数、拖欠总额、补发工资人数及补发数额(包括电子版)报市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1月29日前,报送专项检查书面总结、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统计表以及1-2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典型案例。
联系人及电话:吴海祥 82284257
电子邮箱:xaldjc@163.com
附件:西安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市人社局 市公安局 市建委 市房管局 市交通局 市水务局 市国资委 市工商局 市总工会
2015年12月14日
附件
西安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
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李宁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副组长:郭小军 市人社局副局长
肖西亮 市公安局副局长
高省安 市建委副主任
薛建华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
张永民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贺乐军 市水务局副局长
李宏军 市国资委副主任
李军昌 市工商局副局长
魏大宝珠 市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杨瑞平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
赵 健 市公安局治安局大型活动处副处长
董克明 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副调研员
郭斌奇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业务二处处长
张 琦 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副处长
文洪毅 市水务局建设与管理处处长
张 宏 市国资委考核收益管理处负责人
王一心 市工商局个体私营监管处处长
毛玉梅 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