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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合格人员办理证书的公告
GKZGC/2016-000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发文日期 2016-02-14
  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合格人员办理证书的公告
2015 全国会计 会计专业 技术资格 资格考试 中级 合格 证书
 

西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西安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合格人员办理证书的公告

各位考生:

2015年度西安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合格人员804,现就资格证书办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范围

凡在西安市属报名点参加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准考证号码前6位为111000的考生),均可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到西安市会计服务大厅申请办理资格证书。二、报送资料

1.《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一)1份;

2.考生两寸照片2张(与准考证同底版,1张粘贴在《登记表》上,1张背面写上姓名备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身份证丢失,请补办后前来办理。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4.大专或本科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学历证丢失,请补办后前来办理。审核原件留复印件,对于有争议的学历需提供学信网认证原件由职改办复审);

5.准考证或成绩单原件;

6.预约单(可打印预约截图)。

三、资料报送程序

(一)在西安会计网(http://www.xakj.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登记表》中的相关内容。

(二)《登记表》中“主管单位(或单位)意见”一栏位置加盖本人工作单位的公章(工作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就在本栏内加盖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

(三)办证人员需在西安市会计网上进行网上预约,()预约后持打印的预约单按照预约时间至西安市会计服务大厅办理。

(四)西安市会计服务大厅分两批进行办理,第一批:2016214日起至34日;第二批:74日至812日(节假日不受理)。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五)市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发放证书,领证时间另行通知。

地址:太白北路320 (西安市会计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29-88479346   QQ376409940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