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KZGC/2016-000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 发文日期 | 2016-04-08 |
名称 | 西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最后一次办理证书的通知 | ||
文号 | 主题词 | 西安市 职称改革 办公室 2014 专业 技术资格 资格考试 最后 证书 通知 |
西安市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我办根据实际情况,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提出申请,经研究决定,针对成绩合格但未按时提交考后资格复审的考生,再安排最后一次资格复核及办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凡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参加西安市2014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且两科成绩均在84分以上(含84分),未按时提交考后资格复审的考生,可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考后复核,申请办理资格证书。
二、报送材料
1、《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份;
2、两张2寸同底版证件照片(其中一张粘贴在《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并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
三、材料报送程序
1、考生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查询确认考试成绩是否合格,是否需要进行考后复核及申领证书资格。
2、下载并如实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中的相关内容。
3、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受理办证材料复核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工作日内9:00—17:00)。
4、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放证书。市人社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证书,领证时间另行通知。
地址:南二环西段123号富秦大厦4层403室(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直属报名点)
联系电话:029-85240326
联 系 人:李老师
附件:
西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2016年4月8日